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专业诊改阶段自诊报告制度

作者:刘鑫编辑 更新时间:2019-10-28 17:04:20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专业诊改阶段自诊报告制度
        为贯彻《河北经济管理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运行实施方案》和《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专业诊改运行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学校专业诊改的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专业建设发展,促进专业诊改运行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
        根据专业建设各项规划,专业诊改各项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实行学年自诊,撰写诊改报告,召开自诊报告会。
        二、专业自诊报告制度的实施
        1.专业自诊的主体
        专业自诊以教务处为主导,各专业建设团队为主体,各系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组长、教师都是专业诊改的参与者。
        2.专业自诊的依据
        专业诊改依据专业建设情况,以学校“一二七”行动计划、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建设子规划、专业建设标准等作为自诊的依据。
        3.专业自诊的内容
        各自诊主体依据现状与目标间的差距,寻找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
        专业自诊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设置、教学及其改革创新、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人才培养质量等几个方面的定性分析。再经过仔细划分,落实到专业设置与规划、课堂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实训室建设与使用、承担国家、省级项目等7个维度,43个监测点上,进行定量分析。
        4.专业自诊的形式
        每学年结束,根据《专业诊断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诊,填写《专业自诊评价表》,并对专业进行画像。依据画像系统进行分析,并与学校平均值和本专业上学年所采数据进行比较写出自诊报告,自诊报告中要对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汇总分析。
        5.专业自诊的种类
        专业自诊分为期中自诊和学年自诊,每学期期中,由各系、各专业自行进行期中教学诊断与改进;每学年末,采集一学年的画像数据并写出自诊报告。
        6.专业自诊的考核
        对各专业开展的自诊活动,先由教学系进行考核,再由教务处、学工部、招就处进行考核,最后由诊改办和主管校领导进行考核。
 
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办公室   
2019年3月16日


上一篇: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专业调整管理办法 下一篇:最后一页


版权所有: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 联系电话:0311-83634810

学院邮箱:Copyrigh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