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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15-10-22 09:29:53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自主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实习组织形式,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开展实习活动。为了确保自主实习质量和实习人员人身安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本人申请,写明自主实习理由、实习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经家长、班主任、系、校企办同意后,填写申请表并办理自主实习手续。
2.实习单位一定要有安全措施,实习同学一定要严格遵守《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系和学生家长必须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
3.学生离校前各系要进行实习前教育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和实习纪律教育等。
4.班主任要核实学生自主实习的真实性并做好实习跟踪工作,包括实习时间、内容、任务安排。
5.自主实习同学应认真完成实习的各项内容,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定期和系及班主任进行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6.实习结束后要及时向系呈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考核成绩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分。
7.学生在离校前要将自主实习申请表和经用人单位盖章后的灵活就业登记表交回学校.
8.实习报告手册是检验学生实习成果的重要依据,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并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将手册交回,否则缓发毕业证。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校企办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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